上海市《婚慶服務規(guī)范》正式發(fā)布實施

結婚產業(yè)觀察·2017-04-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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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guī)定了婚慶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人員、環(huán)境設施及用品、服務內容與要求、安全與應急、投訴處理和評價與改進。

本標準規(guī)定了婚慶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人員、環(huán)境設施及用品、服務內容與要求、安全與應急、投訴處理和評價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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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標準依據 GBT1.1 -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guī)則編制。

本標準由上?;閼c行業(yè)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上海市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上?;閼c行業(yè)協會、上海嘉禮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上海花嫁喜鋪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名人苑羅曼緣婚禮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何麗娜、曹仲華、張潔、孫里、秦禮華。

婚 慶 服 務 規(guī) 范

壹、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婚慶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人員、環(huán)境設施及用品、服務內容與要求、安全與應急、投訴處理和評價與改進。

本標準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婚慶服務的機構、婚禮會館提供的婚慶服務。

貳、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應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7916 ?化妝品衛(wèi)生標準

GB/T 19038 顧客滿意測評模型和方法指南

GB/T 19039 顧客滿意測評通則

JGJ 4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試行) 國語 【1997】64號

叁、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婚慶服務 wedding services

為新人提供婚禮策劃、攝影攝像、司儀、化妝、會場布置等服務。

3.2 婚慶公司 wedding company

承辦婚事禮儀的服務機構。

3.3 婚禮會館 wedding hall

具備婚宴、婚慶服務、婚房等一站式服務的機構

肆、基本要求

4.1 資質

4.1.1 婚慶服務機構應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固定經營服務場所。

4.1.2 婚慶服務機構應配備策劃師、化妝師(彩妝師)、花藝師、制景師、現場執(zhí)行總監(jiān)、司儀、攝影師、攝像師、放音師、放像師、燈光師和婚禮顧問等專業(yè)服務人員。

4.2 辦公環(huán)境

總體面積應不小于200㎡,其中:

A、前臺服務區(qū)面積不應小于20㎡;

B、營銷接待區(qū)面積不應小于20㎡;

C、試妝區(qū)面積不應小于20㎡,其中試妝席位不應少于2個。

4.3 場地設施及用品

4.3.1婚禮儀式堂面積不得小于80㎡,草坪儀式中的草坪面積不得小于200㎡。

4.3.2 凡提供投影設備和LED屏服務儀式的,應做到畫面清晰,內容健康。

4.3.3 服務中所使用的化妝用品應符合 GB 7916 的規(guī)定。

4.3.4 在使用化妝用具時應要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4.3.5 公司應為服務人員配備統(tǒng)一標識和服裝。

4.4 服務人員

4.4.1 服務人員應儀表端莊、語言規(guī)范、服務熱情、禮貌待人。

4.4.2 應經過婚慶業(yè)務培訓,具備專業(yè)服務知識和技能。

A、策劃師應具有婚禮文化底蘊,知曉婚禮民風民俗;

B、花藝師應掌握婚禮插花藝術,理解花卉寓意;

C、放音師、放像師應具備良好音樂素養(yǎng),熟悉投影儀和LED等相關設備的操作技術;

D、婚禮顧問應了解婚禮文化,掌握婚俗常識,具備心理學知識,能理解新人的需求;

4.4.3 特殊工種或職業(yè)應具備由國家認可的發(fā)證部門核發(fā)的相應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4.4 服務人員不得向新人及親屬索取或變相索取紅包等財物。

4.5 信息公開

婚慶服務機構應在經營場所醒目處公示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時間和投訴電話,并在服務中做到“”“價格公開、資質公開、流程公開、承諾公開、服務項目公開、工作人員公開”。

伍、服務內容與程序

5.1 婚禮咨詢

5.1.1 由婚禮顧問負責婚禮中的咨詢工作,并為新人提供接單服務、跟蹤服務、全程服務。

5.1.2 應嚴格按照約定的時間節(jié)點為新人提供服務。

5.1.3 服務中應識別新人對消費、儀式、人員等諸多方面的需求,為新人解疑釋難。

5.2合同簽定

5.2.1 應使用《上?;閼c禮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5.2.2 填寫合同時應做到字跡工整、填寫規(guī)范、條款清晰、職責分明。

5.2.3 婚禮會館在簽訂合同時,婚慶服務合同與婚宴服務合同分別簽訂。

5.3 溝通與安排

5.3.1 正確介紹公司服務理念,了解新人對服務的需求,給予專業(yè)意見。

5.3.2 服務合同簽訂后,婚慶公司應與新人保持良好溝通,并向新人提供具體的服務時間表,按照時間節(jié)點安排新人試妝、司儀溝通等具體工作。

5.3.3 針對新人的要求和婚禮特點,婚慶公司應安排服務人員對已確定的崗位工作人員布置任務單,發(fā)放執(zhí)行反饋表。

5.4 婚禮策劃

為新人策劃婚禮布置、儀式和內容,提煉挖掘新人的愛情故事和人生經歷,在打造亮點、注重創(chuàng)意,提高婚禮的觀賞性和藝術性。

5.5 現場布置

5.5.1 由花藝師和制景師負責儀式現場布置工作。

5.5.2 事先熟悉并準備儀式現場所需物品,嚴格按照訂單條款操作。

5.5.3 工作中應維護現場設施設備。

5.5.4 根據合同條款,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裝臺與撤臺工作。

5.6 化妝

5.6.1 由化妝師(彩妝師)負責婚慶服務中的試妝、化妝和跟妝工作。

5.6.2 化妝師應注重自身形象,淡妝上崗。

5.6.3 了解新人臉部結構,皮膚種類,做好妝面、盤發(fā)和服飾搭配。

5.7 婚禮督導

5.7.1 應由現場執(zhí)行總監(jiān)負責做好現場溝通與協調等督導工作。

5.7.2 服務中應安排好婚禮當天的具體事宜,協調新人、服務提供方的對接工作。

5.7.3 配合司儀為新人進行彩排,耐心為新人及相關人員指導。

5.7.4 協調好燈光、音效、視頻及各方人員,準確把握儀式節(jié)奏,保證婚禮現場質量。

5.7.5 婚禮結束后應對婚禮質量、反饋意見做出評估和總結,相關材料應由婚慶公司存檔。

5.8 婚禮主持

5.8.1 由司儀負責做好現場的主持工作。

5.8.2 婚禮舉行前司儀安排新人及相關人員進行彩排。

5.8.3 主持過程中應做到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行為得體、文明用語。

5.8.4 嚴格按照與新人約定的風格和流程主持,不得擅自增減儀式內容。

5.9 攝影、攝像

5.9.1 由攝影師和攝像師分別負責服務中的攝影、攝像工作。

5.9.2 應根據合同內容,使用與新人約定的器材型號和風格進行拍攝。

5.9.3 在跟拍服務時要提前做好拍攝準備,按照新人的需求和特點給予必要的建議和指導。

5.9.4 服務中應記錄婚禮當天迎親、外景、迎賓及婚禮儀式過程中的新人進場、證婚、感恩儀式、愛情誓言、互換戒指、蛋糕儀式、香檳儀式、致辭敬酒等重要環(huán)節(jié)。

5.9.5 服務中攝像時間應符合以下要求:

A、迎親、外景和迎賓環(huán)節(jié)均不得少于30min;

B、婚禮現場儀式環(huán)節(jié)不得少于50min;

C、敬酒環(huán)節(jié)不得少于20min;

D、如另有約定,按約定執(zhí)行。

5.9.6 修片與后期制作應按照合同中與新人約定的數量、時長及要求按時交付。交付時影像資料應做到畫面清晰,色彩合理。

5.10 現場音效及多媒體控制

5.10.1 由放音師、放像師分別負責儀式現場的音效及多媒體控制。

5.10.2 應事先了解視頻內容和司儀風格,做好音樂氛圍與婚禮內容的有效共鳴。

5.10.3 做好音樂和視頻播放前的準備工作,防止因電腦故障而影響婚禮的進程和質量。

5.10.4 應適當控制現場音量,嚴格按照時間節(jié)點要求操作。

5.11 燈光控制

5.11.1 由燈光師負責儀式現場燈光及效果光源控制。

5.11.2 事先了解儀式現場電路配置情況,具體操作應嚴格按照JGJ 46 的規(guī)定。

5.11.3 應提前檢查燈光設備,合理布控燈光位置和調試燈光顏色。

5.11.4 參與彩排,服務嚴格按照婚禮流程要求執(zhí)行。

陸、安全與應急

6.1 需燃放煙花、冷焰火,則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guī)定,婚慶公司在征得當地消防主管部門同意并取得書面確認后方可進行。

6.2 現場所使用的機械、電器、燈光配置和操作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

6.3 舞臺搭建過程應有安全保障措施。

6.4 在婚禮現場應設有相應的防盜、防火措施,婚慶公司配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6.5 婚禮當天如遇服務人員因突發(fā)狀況而無法為新人服務,婚慶公司應事先做好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安排救場工作。

柒、投訴處理

7.1 售后服務有專人負責,接受消費者信息反饋和做好后續(xù)服務工作。

7.2 企業(yè)應對消費者的投訴予以登記,在接到投訴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投訴人答復。

7.3 投訴處理可參照《上?;閼c禮儀服務投訴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接待,妥善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和矛盾。

7.4 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投訴雙方簽訂《婚禮服務爭議調解書》,一式二份,由投訴人、被投訴人各執(zhí)一份,雙方應自覺履行有關調解內容。

捌、評價與改進

8.1 服務質量測評

應定期按照GB/T 19039規(guī)定的原則和過程開展婚慶服務質量測評,宜采用GB/T 19038中的模型和方法。

8.2 服務質量改進

婚慶服務機構、婚禮會館應根據婚慶服務質量測評結果持續(xù)改進服務。

[ 原創(chuàng)聲明:本文為婚嫁風向標整理,來源:上海婚協,責編:風曉標;轉載請注明作者姓名和來源。文章內容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婚嫁風向標對觀點贊同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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