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婚慶公司員工盜竊新人紅包,獲刑八個月

結婚產(chǎn)業(yè)觀察·2020-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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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本是好事,不料遇婚慶公司員工盜竊禮金,且看法官如何斷案。

結婚本是好事,不料遇婚慶公司員工盜竊禮金,且看法官如何斷案。

4月22日,開陽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遠程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安某某作為婚慶公司員工,在老板的安排下為被害人婚慶現(xiàn)場搭臺和插花,乘機盜竊被害人婚慶紅包內(nèi)現(xiàn)金人民幣6400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基本案情

開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安某某接受老板宗某的安排,到開陽縣城關鎮(zhèn)火車站的漢宸酒店為被害人李某的婚慶現(xiàn)場搭臺和插花。

同日下午17時左右,安某某與段某(另案處理)趁婚慶現(xiàn)場人多事雜之機,竄至婚慶現(xiàn)場的音響旁,將李某夫婦六個紅包內(nèi)的現(xiàn)金人民幣6400元盜走。

案發(fā)后,被告人安某某親屬主動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共計現(xiàn)金人民幣64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2008年5月9日,安某某因犯搶劫罪、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2012年8月28日刑滿釋放。

本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安某某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安某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鑒于其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歸案后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后語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莫因貪念自毀前程,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同時提醒廣大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結婚是人生大事,婚禮當天儀式流程繁瑣,現(xiàn)場人來人往,禮金、紅包等數(shù)額巨大,要看管好自身財物,避免丟失、被梁上君子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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