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還要先“考試”?湖北某法院推出離婚試卷

結婚產業(yè)觀察·2019-05-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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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嗎,先答題吧。

想離婚嗎,先答題吧。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出了一套試題,想要離婚的夫妻雙方先得低頭悶答“結婚紀念日”之類的問題。工作人員說,“試卷主要用于了解雙方真實想法,不存在及格與否的問題,能否離婚還是要根據(jù)相關法律和事實依據(jù)。”

報道稱,仙桃法院開創(chuàng)了“離婚冷靜期”“婚姻家庭答卷”等審理機制,“讓家事審判有了濃濃‘人情味’,獲得案件當事人和社會各界點贊。”

這試卷并不新鮮,甚至試題都似曾相識。江蘇連云港也出現(xiàn)過類似的離婚試卷:60分以上有挽回余地,60分以下可初步認定婚姻快要破碎。但當?shù)孛裾趾芸旎貞Q,離婚考卷回答自愿并不強求。

再早一些,陜西西安一法庭也出現(xiàn)了一份離婚考卷。命題法官稱,如果考卷顯示矛盾不大,陪審員可傳授婚姻家庭生活和諧的秘訣,力爭調和。還有一位武昌婚姻登記員,號稱用“打印機壞了”“網(wǎng)絡故障”等奇妙謊言,9年里“挽救”了500樁婚姻,成了2016年武漢的最美“紅娘”金獎獲得者。

這樣的消息一出,網(wǎng)上迅速分成兩大陣營。支持的人認為,“作重要決定前,把權責利弊分析一下挺好的?!薄艾F(xiàn)代人沖動離婚,雙方應該冷靜一下,想想孩子?!?/strong>

反對的人也旗幟鮮明,“感情不再,得了滿分又如何?!闭J為這種做法干涉婚姻自由。

我曾采訪過婚姻登記員。有些登記員做久了,能練就一副火眼金睛,瞅一眼就能看出哪一對是沖動離婚,哪一對是鐵了心要離,哪一對是為了利益“假離婚”。

我問一位做了20多年登記員的大姐,經(jīng)歷了那么多結婚和離婚的瞬間,有沒有讓她動情的時刻。她講了一個故事:曾經(jīng)有位剛工作的小姑娘在做離婚登記時聽了當事人的故事,感動到落淚,隨后就受到了上級的批評。

作為婚姻登記員,眼睛再雪亮,首先要遵循的必須是依法登記,主觀判斷和個人情感不能凌駕于法律規(guī)定之上,法律意識永遠是一個掌握公權力的人的第一思維。一位婚姻登記員說,老實本分按規(guī)定辦事,別走了群眾路線而走到歪路上,也別為了宣傳的刻意而突破智商的底線。

無論是“溫情地”送上一份離婚答卷,還是謊稱打印機壞了來“挽救”婚姻,一向嚴肅的公權力部門在婚姻問題上,搖身一變成了鄰居大媽,一邊勸和,一邊強調“我是為你好”。

“我是為你好”有一個前提是我比你更高明,因為我比你更知道什么更適合你,我比你更知道你的人生哪條路是對的。所以我可以干預你的選擇。有篇相關的宣傳稿里寫著“決定給予雙方一次重啟幸福之門的機會”。聽著像開啟了上帝視角,俯視無知的信眾。

可在婚姻關系中,一個法院的工作人員會比夫妻更懂得該不該離婚嗎?即便要出考卷,怎樣才是科學的,誰有評判的權力?到底是應該打預防針似的,在結婚前就讓人明白婚姻的酸甜苦辣,還是應該馬后炮一樣,在關系行將破裂時搞個記憶力大測試?

1950年1月初,鄧穎超在中共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進一步討論婚姻法草稿的條文時,力挺單方提出離婚就能離婚。

鄧穎超說,“在政法、青年、婦女聯(lián)合座談會上,只有我和組織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堅持離婚可離,其余同志都主張離婚應有條件。我為什么主張不加條件,一方要離就可離呢?理由是中國長期停滯在封建社會,最受壓迫的是婦女,婚姻問題上婦女所受的痛苦最深……如加上很多條件,恰恰給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個控制和限制離婚自由的借口。過去沒有這一條,發(fā)生了很多悲劇?!?/p>

從古至今,有些中國人的婚姻不是自由戀愛順其自然的結果,而是因為“公序良俗”、因為傳統(tǒng)、因為生育、因為性、因為“飯票”,所以離婚的原因也就紛繁復雜。對離婚人士的歧視并不比對大齡未婚青年少。

離婚率高確實是個大問題,浪費行政上的人力物力不說,對婚姻的嚴肅性也是不好的,所以我們要從根源上解決離婚率高的問題。有網(wǎng)友建議“結婚證是用考的”,獲贊無數(shù)。

科目一考婚姻法條款;科目二考家暴處理流程;科目三模擬溝通不暢時如何調和;科目四把婚姻法關鍵條款再復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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