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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的調解下,攝影公司同意解除服務合同并退還孫先生大部分服務費。
新冠肺炎疫情來襲,我們的生活仿佛被按下暫停鍵,不少小伙伴兒期待已久的計劃,也不得不暫時擱置甚至取消。
前兩天,昌平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因疫情引發(fā)的服務合同糾紛,而且還“云”上快速調解!
快來跟著小編圍觀一下~
“我同意解除合同,返還部分服務費。”在昌平法院訴調對接中心第一法庭,一起受疫情影響發(fā)生的服務合同糾紛案正在開庭,僅用時25分鐘,該案成功調解結案。
案情回顧
近日,昌平法院網(wǎng)上立案平臺收到了一份起訴材料。32歲的孫先生是一位“準新郎”,年初與北京某攝影公司簽訂影像服務合同,約定于今年2月份拍攝婚紗照。沒想到突如其來的疫情,讓身在河北的孫先生短時間內無法返京,攝影公司也不能開工拍攝。孫先生遂將攝影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額返還服務費6500元。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傅靜立即與當事人取得聯(lián)系,打算對雙方目前的態(tài)度“摸摸底”。
原告孫先生:我的婚期原本定在3月6日,婚紗照肯定是拍不了了。我認為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攝影公司應該全額返還服務費。
被告某攝影公司:當初簽合同時,收據(jù)上明確約定不退款,我們可以延期為客人拍攝。
傅靜法官從當前的疫情防控形勢切入,耐心向原被告分析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不可抗力的法律性質和后果,開展隔空調解。雙方聽后表示同意調解,愿意解除合同。
隨后,傅靜法官通過“北京云法庭”組織雙方在線調解。
“疫情對日常生活和公司業(yè)務都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大家都不容易、各有苦衷,希望能夠互相體諒,爭取讓問題盡快得到解決?!狈ü俳忉尩?,疫情本身及由此采取的行政措施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但合同是否必然無法履行還需結合具體情形綜合認定。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在服務費退還問題上達成一致,攝影公司同意解除服務合同并退還孫先生大部分服務費。不到半小時,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示
疫情當前,婚慶、旅游、娛樂等服務行業(yè)受到沖擊,對此法官建議,合同雙方應盡早評估疫情對合同履行的現(xiàn)實影響,及時進行溝通,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變更合同條款、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盡量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解決,將雙方的損失降到最低,從源頭上減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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